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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23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違規日期
- 2025/03/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款:「閉路電視錄影系統(以下簡稱錄影系統)配置計畫,不同管制類別錄影系統設置要求如附件二。」貴事業管制類型屬第一類(甲級處理機構),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