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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9/18
- 違規日期
- 2024/07/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金黃色廢水排放情形,經查貴公司廠內廢水收集陰井中金黃色廢水已呈現高水位且抽水馬達未有作動,致廢水疏漏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現場貴公司將馬達恢復正常使用,並將廢水抽至調勻槽(T01-01)停止疏漏行為,惟貴公司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導致場內廢水疏漏至承受水體(社子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三五七巷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357巷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