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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違規日期
- 2021/03/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電容器製造程序 (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8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進行查核,查核時M01污染源導線成型焊錫機(4台)(E005)、粉體塗裝固化作業區(4台)(E006)操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002、A003)之集塵器壓降操作讀值均為0cmH2O,與許可證(頁次:8/16)核定其他袋式集塵器(A002)之操作值5~10cmH2O、其他袋式集塵器(A003)之操作值10~20cmH2O不符;另查現場增加1座袋式集塵器未列於許可證中且其集塵器壓降操作讀值亦為0cmH2O,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民族路六段二三○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民族路六段二三○巷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