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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8/24
- 違規日期
- 2021/07/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0年7月13日至該公司稽查,經查該公司110年1月至同年5月期間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製程370001廢水處理程序之廢棄物D-0902無機性污泥有質量不平衡情事(如109月12月份之貯存量+110年1月份之產生量-110年1月份之再利用聯單量≠110年1月份之貯存量),該公司雖依規定申報,但申報錯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十班坑一七六之一二、一七六之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十班坑一七六之一二、一七六之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