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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合畜牧場
- 文號
- 30-109-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違規日期
- 2020/04/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1,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畜牧業(飼養豬隻),經本局於109年4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污水處理設備操作運轉中,於貴場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本局人員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40 mg/L、標準值 8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100 mg/L、標準值 60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 10400 mg/L、標準值 150 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16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太子宮段太子宮小段一七七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太南里太子宮318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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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