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110079
- 處分日期
- 2019/11/29
- 違規日期
- 2019/11/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區間107年3月至108年3月),貴事業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貯存已超過一年且未依規定申請展延,遲於108年11月清運完成,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北園二路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北園二路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