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貫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3-070009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4/07/08
- 違規日期
- 2014/04/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依限於103年10月17日前檢具停止排放之證明文件或申請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0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大崙路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貢旗村大崙路六之一號
- 統一編號
- 8633343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