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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7000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7/05
違規日期
2017/03/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928-QD)載運廢氯化銅溶液,不慎翻覆,惟未做好攔阻、收集等防治措施,棄置其他污染物(廢氯化銅溶液)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及73條第1項第6款情節重大之情形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福昌里忠孝西路一八五號二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中直路48號上方道路(座標25.121107,121.415309)
統一編號
235096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