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09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違規日期
- 2024/06/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3,3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作業,實際每月最大用水量1200公噸,未達水污染防治法洗衣業之事業定義,屬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經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水溫現場檢測38.7℃(上限值38℃),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元整,本局於113年7月19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35),限期改善至113年6月19日,本局於113年6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4款附表四、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一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