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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違規日期
 
                - 2024/02/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日派員稽查,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區勘查,查現場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見有以下缺失:(1)現場有一生活污水管線排至調勻槽(T01-02),與許可文件內容流向不符。(2)化學沉澱槽(T01-06)有一管線接至慢混槽(T01-15),與許可文件內容流向不符。以上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西路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西路9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