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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東陶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1001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1/13
違規日期
2023/12/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230047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石膏(D-0401,111/10~111/12、112/3~112/5)及000004製程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111/10~112/3及112/7)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D-0401最大月核准產生量10公噸,D-1099最大月核准產生量0.3公噸),貴公司未依規定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後湖內一二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後湖內12號
統一編號
2266338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