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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1/13
- 違規日期
- 2023/1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230047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石膏(D-0401,111/10~111/12、112/3~112/5)及000004製程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111/10~112/3及112/7)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D-0401最大月核准產生量10公噸,D-1099最大月核准產生量0.3公噸),貴公司未依規定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後湖內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後湖內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