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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通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11001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11/25
違規日期
2021/10/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10年10月5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大山派出所,查獲蕭○○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815-Q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於本縣後龍鎮台61線南下109.2公里處土地,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中興里延平路四四一巷一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台61南下109.2K處土地
統一編號
3903290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