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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06-09003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9/25
違規日期
2017/09/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11日派員至貴廠查核M10製程105年原物料及燃料使用量及產品生產量,發現105年天然氣使用量為3824.095仟立方公尺,超出操作許可證核定之3241.2仟立方公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統一編號
235311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