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060017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違規日期
- 2022/06/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於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6段203之1號(管制編號:H52A2389),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H5516-0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7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污染源運作中;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8所在土地地號為新屋區高洲段322-2、322-3、322-4、322-5、322-6、322-7、322-8地號;惟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一般建築用砂)產品放置於新屋區高洲段326地號,與許可證(頁次17/17)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二○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民族路六段二○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