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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6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6/15
- 違規日期
- 2018/05/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學甲區學甲段2645、2647、2581、2655-1和2655-2等地號有砂石車進出,其運輸車輛進出該場址時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進入場區後發現車行/運輸道路未舖設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混凝土礫石等舖面,且未有效灑水、清掃,致運輸行駛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有稽查單(含照片、錄影檔)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大順路106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學甲段2645等地號土石堆置場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