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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發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0002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0/19
違規日期
2018/08/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8月22日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自國外輸入廢塑膠,透過收料、分類、粉碎、押出、切粒、包裝等製程,製成產品塑膠粒,惟貴公司無再利用登記檢核身分即逕行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永就四五之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永就四五之三○號
統一編號
7996948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