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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80021
- 處分日期
- 2017/08/23
- 違規日期
- 2017/07/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關廟廠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關廟廠生活污水及鍋爐廢水流至廢水處理設施未納入核准之許可文件、放流口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設置於周界內、現場廢水設施T01-10快混池已無使用PAC(許可文件內有登載使用)、T01-12慢混池則加入polymer(未於許可文件內登載)、另放流水錶設置位置亦與許可文件不符,上述項目應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五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