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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3/01
 
            
            
                
- 違規日期
 
                - 2015/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4年9月10日於本縣湖口休息站(南下)執行廢棄物清除車輛攔檢稽查,台端所有之清除車輛(車號:358-UA),當時由張○○駕駛,攔獲當時車輛上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前揭車標示之許可證字號為102桃廢清字第0640-2號,與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清除許可證字號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豐林里青田街二五六巷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口休息站(南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