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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3/01
- 違規日期
- 2015/09/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4年9月10日於本縣湖口休息站(南下)執行廢棄物清除車輛攔檢稽查,台端所有之清除車輛(車號:358-UA),當時由張○○駕駛,攔獲當時車輛上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前揭車標示之許可證字號為102桃廢清字第0640-2號,與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清除許可證字號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豐林里青田街二五六巷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口休息站(南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