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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欣企業社

文號
30-113-06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6/17
違規日期
2024/03/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3月1日9時30分派員前往貴工廠稽查,該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其作業產生之廢水於作業槽下方槽體貯留,該廠未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自貯留廢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大興里大興路三七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530巷12號
統一編號
9884689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