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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8/25
- 違規日期
- 2021/06/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6月29日執行臺南市官田區隆東段635等地號遭棄置廢棄物專案搜索,本局同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20號廠址聯合稽查,發現部分盛裝C-0301之塑膠桶及鐵桶貯存地點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標示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裁切成品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露天貯存且有積水現象,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