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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6/04
- 違規日期
- 2024/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3段334巷56號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4月15日13時38分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該址發生火警事故,本府消防局於14時2分控制火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4時14分抵達現場,於14時30分查獲貴廠廠區火災之消防廢水未有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消防廢水經廠內後方排水孔再續流至廠外污染承受水體(老街溪),現場立即命貴廠圍堵並清理該股消防廢水,惟該股消防廢水仍未確實圍堵及清理,致續流入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三段334巷5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