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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達揚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04004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4/11
違規日期
2018/02/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作業,惟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有廢棄物散落致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有礙環境衛生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文到後立即完成清理改善,屆期本局派員前往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何福里寧夏東八街二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區錦平里太平北街28號
統一編號
2874418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