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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揚牧場

文號
30-109-07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07/02
違規日期
2020/04/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58mg/L、生化需氧量234mg/L、化學需氧量79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水電表累計讀數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4月30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及檢具109年5月1日起至提送日之水表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陝西段一○○八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陝西段一○○八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