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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

文號
40-107-110004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8/11/13
違規日期
2018/10/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3日至貴院稽查,發現現場廢棄物(D類-IV塑膠軟袋未排空藥品)貯存未依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貯存放置,且現場廢棄物(D類-IV塑膠軟袋未排空藥品)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二二二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二二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