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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7/01
- 違規日期
- 2024/05/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幼獅廠)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00-01號),本局於113年5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查獲M01製程新增矽藻土混和槽及二環戊二烯暫存槽,另鋼帶冷卻設備以氣罩收集(許可證核定內容為密閉收集),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7月12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限改日期:113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六九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八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