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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文號
10-114-05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5/01
違規日期
2024/11/28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6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未依環評法第17條審及本案查結論公告事項三規定,於施工前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局預定施工日期。2.未依環評法第7條第3項及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施工前公開說明會。3.環說書第8-1頁,應工地周界設置1.8m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級防溢座,未依環說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4.環說書第8-2頁,洗掃街車輛應加裝GPS追蹤系統定位及前後行車紀錄器,未依環說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5.環說書第8-2頁,工區上、下風處應裝設可偵測懸浮微粒(PM)微型感測器,未依環說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6.環說書第8-5頁,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完成核備並據以實施,未依環說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7.環說書第8-15頁,施工階段應進行環境監測計畫,本案實際動工日期為113年6月,未提供113年6月份環境監測報告,未依環說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及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文心樓五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東勢區詒福段141、165、168、174、174-1、174-2、190、191地號、新成段288地號
統一編號
7257516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