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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旺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3-110-11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1/11/20
違規日期
2021/08/03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PVR)為2.34,其計算方式:[包裝體積(PV):8788208 mm/額定包裝體積(APV):3750920mm],惟依限制性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規定(包裝體積比值≦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華里萬壽路一段四九二之一九號六樓之三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492之19號六樓之3
統一編號
532196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