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40-112-120005
- 處分日期
- 2023/12/08
- 違規日期
- 2022/1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案件編號45167100後續辦理。2.本局再次至該工程釐清案情,現場工地負責人表示當日露天燃燒為個人行為,不慎造成燃燒。3.本局於現場認定該處有不明坑洞,一旁有堆置數包太空包(廢板模)及些許營建混合物(R-0503),其露天燃燒行為係屬刻意為之。4.上述露天燃燒之行為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該公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依法告發。5.另上述之營建混合物堆放於該場區外空地,已與主管機關核准該工程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場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依法告發。6.該違法情事,本局限其於111年12月20前改善完成,並提供相關資料至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科加段六地號,科加段六之二地號,科加段六之三地號,科加段六之四地號,科加段六之五地號,科加段六之六地號,科加段六之七地號,科加段六之八地號,科加段六之九地號,科加段六之一○地號,科加段六之一一地號,科加段六之一二地號,科加段六之一三地號,科加段六之一四地號,科加段六之一五地號,科加段六之一六地號,科加段六之一七地號,科加段六之一八地號,科加段六之一九地號,科加段六之二○地號,科加段六之二一地號,科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科加段6-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