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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1/11
- 違規日期
- 2022/04/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M03製程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該製程於111年3月23、24日執行排放管道P301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粒狀污染物之定期檢測,於同年5月4日以電子傳輸方式申報定期檢測報告書,依據原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並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檢驗測定結果做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報告書送達公私場所所在之當地主管機關以為申報。(現行法規:同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公私場所應於固定污染源完成檢測後翌日起30日內,...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傳輸方式向公私場所所在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依據上揭新舊法規規定,定期檢測均需於檢測後30日內完成申報,,惟貴公司未依據原管理辦法規定30日內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原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和北里彰美路六段二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和北里彰美路6段22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