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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8/02
- 違規日期
- 2018/05/26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107年度新北市轄區內道路、橋梁改善工程(第2區)-永和區(永貞路與永利路口及國中路與永亨路口)2處天際線下地改善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鏟土機和運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過路管施工),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06年5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60889204號公告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七九巷一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與永貞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