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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瑞養豬場

文號
30-109-08001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8/27
違規日期
2020/05/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5月18日14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場排出黃、黑褐色養豬廢水,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自立段二四三○地號,自立段二四三一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永和路114號之三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