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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違規日期
- 2021/05/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長美小段18-1地號等承造厚陞建設-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1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將地下室出土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以沉水馬達抽取至沉澱池沉澱,惟現場沉澱效率不佳,致黃泥廢水經地下涵管續流直至東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德六街八九號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博愛路與民權路交叉口(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18-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