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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精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10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10/19
違規日期
2020/09/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從事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於109年9月3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編號:1090903-T21-232,流體組成:樹脂),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暨「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鳳仁路四○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四○二號
統一編號
833878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