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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晟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7001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07/22
違規日期
2019/11/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1月5日派員至貴事業查察,查壓鑄機製程產出含離型劑及廢潤滑油之廢水,經管線收集至廠房後方陰井,再經油水分離設施處理後,含離型劑之廢水送至貯槽。查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未取得廢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內島里內島五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內島里內島57之1號
統一編號
232600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