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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違規日期
- 2017/06/13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公司名稱:富生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領有三氧化二砷等13張核可文件(共15種毒性化學物質)有效期限至105年11月9日止,經本局於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5年10月申報之三氧化二砷結餘量為92.668公克、氰化鉀323.3公克、氰化鈉361公克、四氯化碳3,136.4公克、三氯甲烷9,657公克、重鉻酸鉀18.7公克、鉻酸鉀343.7公克、三氯乙烯636.45公克、甲醛518.5公克、二硫化碳462公克、1,4-二氧陸圜4,439.11公克、吡啶313.7公克、二甲基甲醯胺800公克、硝苯119.8公克及苯790公克,且經查現場仍存有前述毒性化學物質,惟相關核可文件已逾期失效。爰上情節,核認貴公司未領有毒化物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貯存),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及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三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