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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0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0/16
違規日期
2018/06/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31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18896號函說明七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6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於107年8月2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二四四號一三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埔頂段761地號
統一編號
2384435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