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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1/01/05
- 違規日期
- 2020/09/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設廠從事金屬表面塗裝程序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9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未每天紀錄洗滌塔(編號A111及A211)洗滌循環水量,且現場有一金屬表面清洗程序運作中,惟該作業區未核定於上述許可證內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七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七路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