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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30009
- 處分日期
- 2020/03/11
- 違規日期
- 2019/10/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947,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更換抽水站1(T01-1)故障之馬達及清理管線阻塞時,未妥善收集處理廢(污)水,導致廢(污)水疏漏至廠內雨水溝,再經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銅檢驗值8.45mg/L,標準值3.0mg/L;鋅檢驗值8.60mg/L,標準值5.0mg/L;溶解性鐵檢驗值283mg/L,標準值10mg/L;pH值檢驗值2.5,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947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