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60071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26
- 違規日期
- 2018/05/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六甲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5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收受之廢棄物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R-1209)及產品級配採露天貯存,貯存高度超過工廠廠區周圍結構體或其他阻隔設施,不符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文昌里中正路八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中社里林鳳營二三一之三號
- 統一編號
- 16984929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