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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8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8/19
- 違規日期
- 2021/02/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年2月26日1時4分接獲通報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中山南路472號倉庫發生火警事故,於1時50分派員抵達現場時仍持續燃燒,另於10時至下游溝渠勘查,發現有白色泡沫殘留情事,查貴公司消防廢水未有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深褐色消防廢水夾帶泡沫,經廠內雨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二段一六九號一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南路4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