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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1/23
- 違規日期
- 2023/12/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10年6月起至111年7月於廢水處理流程之逕流廢水沉砂池添加金寰昌企業有限公司廢酸洗液(R-2502)再利用產生所謂氯化鐵產品,惟查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處理流程僅經多道沉澱,未添加藥劑,其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光陽街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