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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34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違規日期
- 2020/0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18日派員前往督察,貴公司從事鑄鐵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818-01號),產出之廢濾袋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未每月申報廢棄物產出清除處理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