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4-06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違規日期
- 2024/12/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貴公司檢測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貴公司113年上半年檢測時間為113年3月8日,同年下半年檢測期限為113年12月8日前(二次例行性定期檢測間隔不得超過九個月,相關期程認定係以日計之),經查貴廠於113年12月17日執行定期檢測,惟貴公司未於相同季別期限內執行定期檢測,即未依上揭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九鄰新光東路七六巷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仁善里九鄰新光東路七六巷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