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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2/05
- 違規日期
- 2024/1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14日進行環評案件會勘,查核貴公司現場污泥混合物太空包裝數量超過10包,顯與貴公司廢棄物申報資料貯存量1.X9噸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2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尾72-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