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13-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2/27
- 違規日期
- 2022/1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之「臺中市神岡區新和段工廠增建工程」(管制編號:B112L92020-1)於111年11月1日動工,卻遲於112年12月27日始向本局申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開工後30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二、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溪頭路一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新和段407地號等7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