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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80033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3/06/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核對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許可清除機具(車號:***-***) 週確認作業分別於112年2月1日至112年5月29日間共計15天皆回傳「本日無啟動」且由貴公司回報「已確認」,惟比對蒐證畫面顯示該許可清除機具於前述期間於本市新店區轄內行駛,顯有未維持即時追蹤系統正常運作、未依規定向本局報備異常狀態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泰段八九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泰路60巷90弄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