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60018
- 處分日期
- 2017/06/29
- 違規日期
- 2017/04/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212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紡織作業區(染色機區)E004、紡織作業區(定型機區)E005製程刻運作中,其流程略為原料(纖維布)→印染(染色印花)→烘乾→定型→成品,屬環保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之事業,惟貴公司原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4)(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72-00號)已於105年10月12日失效,截至本局稽查當日,貴公司仍未取得新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6年06月01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二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二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