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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違規日期
- 2021/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大貨車司○○及新藝林園藝代表○○至鹿寮派出所說明。2.大貨車司機表示○○所託將木製模具載運至崙仔橋由引薦人帶至傾倒地點○○與引薦人完全不相識○○也不知木製模具載運至此有何用途,僅知跟○○至傾倒地點放置木製模具,已於110年10月18日依法函送。3.據新藝林園藝代表○○表示因承攬該工程而清出木製模具,原先木製模具已由屏東里港陳先生載運部分,剩餘之木製模具○○○○索取。4.經查新藝林園藝未委託合格公民營處理機構,致遭非法棄置,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鎮北村土庫子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崙子段45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