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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90019
- 處分日期
- 2023/09/15
- 違規日期
- 2023/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11年1月至112年7月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加總每月申報收受再利用聯單及非列管營運紀錄中廢木材數量後發現,該公司於112年5月至7月間廢木材收受量分別為2,464公噸、2,603公噸及3,028公噸,已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再利用量2,115公噸之百分之十。二、另查該公司每月網路申報資料,申報有其他木竹製造程序(140999)、衍生燃料製造程序(380031)及其他燃料批發作業程序(450079),皆有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與使用情形,惟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僅有衍生燃料製造程序(380031),並未有其他製造程序,有申報錯誤情事;另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僅填列兩項產品:固體再生燃料(170044)及木屑(140017),惟該公司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中申報產品品項為其他(000099),有申報錯誤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有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有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