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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9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9/27
- 違規日期
- 2019/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甲級廢棄物處理及應回收處理機構,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7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金屬固體殘留物(廢棄物代碼:A-8201)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該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水美里二崁路五八八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水美里二崁路五八八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